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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 交流學生注意事項
(院系所) 交流學生注意事項(請按我) 若有需要各單位協調之特殊案件,請來文(校內簽呈)會辦國際事務處;若無特殊事項,請各單位依國際學生事務組網頁公告指示辦理院系交換生入學事項,免會辦國際學生事務組(校內函稿請按此),以縮短公文流程並爭取時效。
院系所交流生適用;請依此簽呈架構為主,針對院、系、所情況作修改即可。請附上緊急聯絡人資訊,聯絡人需協同處理學生因校安事件衍生之緊急照護。 若貴院系級交換生欲收到本處活動資訊,請貴院系承辦人員上網填寫學生資料,以便本處寄發相關資訊。https://goo.gl/xdgsYx 2. 保險相關資訊(請按我) 有關貴院系所交流學生之保險狀況,敬請知會院系所交流學生須自行購買海外平安險後抵台,以免在台期間意外發生。 若學生無法於該國購買海外險,敬請參閱本處網頁上之保險資訊並逕自協助學生加保。台銀保單條款(請按我) 系級交換生(一學期/一學年)各類保險說明請按此 CL1_International Exchange Students Enrollment Procedure Sheet_院系級交換生註冊程序單 CL2_Internationla Student Information_院系級交換生新生基本資料表(給註冊組 for Registrar Office) CL3_Records of International Student_院系級交換生综合紀錄表(給院系所 for College_Department_Institute) CL4_Course Selection Sheet_院系級各學系選課單(給院系所 for College_Department_Institute) CL5_ Leave-school Procedure Sheet_院系級交換生離校手續單 4. 中文特別班課程規定(請按我) Brief Introduction to Chinese Course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 (CIDS) &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for CIDS 5. 若貴院系所交換學生之簽約校為各大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大者(除港澳、陸籍生),可依當期規劃參加校級所提供免費中文課程班。 若貴院系所交換學生簽約校非為各大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大者(除港、澳、陸籍生),可於每年9月底/2月底詢問華語中心是否有剩餘名額供學生加入本處開設之中文特別班,若尚有名額,則不需額外付費;若已額滿,則需請自行負擔院交換生修習華語課程費用。(華語中心分機:52040) 6. 體檢相關資訊 : 教育部來函規定短期研修生均需接受健康檢查,特請各院系承辦人員配合辦理 短期研修生停留健檢實施對象:來臺研習3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月之之外籍學生(不包括華語文生)、僑生、港澳學生及來臺研習2個月以上且未滿6個月之大陸地區學生。 教育部函 健檢注意事項 線上預約健檢流程表 新生體檢資料蒐集同意書 初診掛號申請單 105.01 衛生福利部為防杜境外移入麻疹、德國麻疹病例,及加強校園結核病防治,特規定此三項為短期研修生之必要檢查。請各院系落實院系及交換生健康檢查之實行。 外國人健檢短期研修停留健檢函文 短期研修健康檢查項目表 外籍學生、僑生及大陸港澳地區學生健康檢查參考事項
7. 學生手冊
9. 校園地圖 10. 性騷擾防治宣導 11. 有關貴院系所交流學生之簽證問題,請至外交部網站查訊(http://goo.gl/84bIyM)或電洽外交部南部辦事處簽證組(07-2110605轉221或226);居留證問題,請洽內政部移民署網站(http://goo.gl/JNCHEq)或電洽移民署臺南市第一服務站(06-2937641)。 交換生旅簽延簽說明請按此(一學期/一學年) *一學期交換生申請延簽時(免費)需備妥:(入學許可證/護照正本/一張2吋大頭照(白底)/在學證明(由系所出示,請載明交換期間,若需要相關格式可mail至em50990@email.ncku.edu.tw 詢問) 12. 若需使用校內圖書館,可至圖書館網頁下載「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交換學生借書證申請表」(http://isad.oia.ncku.edu.tw/ezfiles/381/1381/img/2686/199293706.pdf),以便使用圖書館資源。 13. 若需使用校內運動設施,可至體育室網頁下載「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體育室未註冊研究生/大學生運動證件申請表」(http://goo.gl/UKiXNZ) ,以便使用校內運動資源。 14. 若需要學業成績文件申請,請至註冊組網頁「學生證件申請作業系統」線上申請:(http://goo.gl/zHKEzM)。 15. 外國人在台相關資訊,可參考外國人在台灣網站(http://iff.immigration.gov.tw/mp.asp?mp=iff_ch)。 16. 短期實習生需由邀請單位發函至教育部申請簽證許可,實習生未具備本校學籍,請參考本處公告之國際學人注意事項http://oia.ncku.edu.tw/files/90-1018-7.php?Lang=zh-tw,若有網頁未公告事宜請洽詢國資組,並參閱外國籍學生至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及教育機構實習要點http://edu.law.moe.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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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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